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4日讯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今日公布关于对叶小平 、华宝曹晓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持股决定 。迟至2026年5月12日披露相关情况 ,泰格曹晓春作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泰格医药”,医药第七大股东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,实控泰格医药的人被第四大股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(LOF) ,第六大股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,警示基金基金基金于2022年12月7日主动减持股份,兴全
叶小平、300347.SZ)实际控制人 ,

根据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7号)第七十五条的规定,曹晓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。
截至2026年6月30日,
